3月1日起!首次发布的农药制造工业新标准将实施 |
来源:网络转摘 作者:佚名 点击次数:7948次 发布时间:2019-01-28 |
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等法律法规,完善固定污染源源强核算方法体系,指导和规范农药制造工业污染源源强核算工作,生态环境部日前批准发布国家环境保护强制性标准《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农药制造工业》(标准编号:HJ 993—2018),将自2019年3月1日起实施。 该标准规定了农药制造工业废气、废水、噪声、固体废物污染源源强核算的程序、内容、核算方法及要求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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